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

Posted 议会

篇首语: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大国民议会

1879—1949年间的保加利亚国家代议制机关。某些出版物中也译为国民大会。根据1879年产生的保加利亚特尔诺沃宪法规定,大国民议会由大公(君主)、摄政王或部长会议召集。其职权是选举君主、修改宪法、审议领土问题。由每万人选举2名人民代表参加组成。结束对某些预定事项的审议后即行解散。自1879年特尔诺沃宪法问世直到1944年保加利亚人民武装起义前夕,大国民议会只召开过5次。1946年9月15日保加利亚宣布废除君主制成立人民共和国后,第六届大国民议会选举于10月27日举行。它的基本任务是制定和通过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重要法令。当选为本届大国民议会代表的共有465人。保加利亚工人党 (共产党人) 中央政治局委员瓦·科拉罗夫在其同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主席。会议同时还选出了由55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拟定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保加利亚的宪法草案。1947年12月,大国民议会通过了这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1949年10月,该届大国民议会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由于1947年宪法和后来在1971年通过的宪法均无有关大国民议会的规定,保加利亚从此再也没有选举过大国民议会。

相关参考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最高代表机关和权力机关,国家唯一立法机关。根据1947年宪法,保加利亚第一届国民议会于1949年12月18日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当时每3万选民选出1名人民代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常设委员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常设委员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所设立的长期运行的工作机构。其设立依据在于宪法的如下规定,即国民议会为了经常地对各种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可根据议会党团或人民代表的建议设立若干个常设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临时委员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临时委员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为解决某些非日常性问题以及为进行各种调查和征询意见而在各常设委员会之外另行设立的临时性工作机构,其根据在于宪法关于国民议会职权问题的有关规定。197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国民议会工作条例》

保加利亚·《国民议会工作条例》规定保加利亚国民议会的职权范围、活动原则与程序、及其机构的产生与分工的重要法规。1972年时曾经制定并且实施过。现行的条例是在1972年条例的基础上修订补充后于1977年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普通国民议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普通国民议会保加利亚根据1879年特尔诺沃宪法而设立的国家立法机关,存在于1879—1946年间。根据该宪法,由每1万人选举产生1名人民代表组成。任期先为3年,后改为5年。其职能包括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1947年12月4日1947年宪法颁布

1947年12月4日1947年宪法颁布1946年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选举了大国民议会,开始了制订新宪法的工作。1947年12月4日,大国民议会通过了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第1部宪法。宪法确定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务委员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务委员会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经常行使权力的最高机关和国民议会的最高机关。根据1971年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设立,以替代该法生效后取消的国民议会主席团。国务委员会由每届国民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47年宪法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47年宪法保加利亚人民革命胜利后产生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1946年9月经全民公决宣布保加利亚为共和国后,即由大国民议会选举产生的以格·季米特洛夫为首的委员会着手起草。后经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1991年12月12日保议会通过关于没收社会党财产的法案

1991年12月12日保议会通过关于没收社会党财产的法案保社会党在1991年10月大选中失利之后,获胜的民主力量联盟立即开始推行“非共产主义化”运动。新政府向议会提出的第一个法案是关于没收社会党等组织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71年宪法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71年宪法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以1947年通过的第一部宪法为基础,由1968年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草案,经全民投票表决后于197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国民议会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