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71年宪法
Posted 宪法
篇首语: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71年宪法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71年宪法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71年宪法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以1947年通过的第一部宪法为基础,由1968年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草案,经全民投票表决后于197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国民议会上通过。共10章143条。它规定: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与国家的领导力量是保加利亚共产党。保加利亚共产党在同保加利亚农民联盟紧密的兄弟般的合作中,领导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的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从而明确了保加利亚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基本指导思想。根据这部宪法,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并属于人民,人民通过自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或者直接通过公民投票行使权力; “国家日益广泛地依靠各社会团体完成其任务”; 祖国阵线是体现了工人阶级、劳动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联盟的社会政治组织,它构成为最高权力的基础。“祖国阵线的宗旨是保证全体公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通力合作,并在国家从社会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贡献力量。它既是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学校,又是吸引劳动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学校”。保加利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有: 国家 (全民) 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社会团体所有制和私人所有制。国家 (全民) 所有制得到特别保护; 公有制的各种形式逐步发展和接近,将变成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国家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统一计划的基础上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并编制预算。国家拥有外贸特权。公民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拥有生产资料,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其他经济活动。劳动者直接地和通过劳动者选举产生的机构参加指导经济的活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种族、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和物质状况,一律享有平等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劳动、休息、免费接受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权利,有共同从事经济活动和信仰、结社、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等自由,有申诉、控告和倡议的权利;有劳动、服役和保卫国家、纳税等义务。该法还规定,由秘密选举产生的400名代表组成的保加利亚国民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届任期5年。国民议会选举国务委员会为其最高机关和国家政权经常行使权力的最高机关。部长会议是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管理机关,向国民议会 (在其闭会期间向国务委员会) 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地方(州、乡)人民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在本地区实现国家的政策,开展旨在完成全国性任务和解决具有地方意义的问题的活动。各级人民会议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为其执行管理机关。各级法院行使司法权力,最高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总检察长行使最高的监督权力。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长均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至于宪法本身的修改,它规定: 根据国务委员会、政府或至少1/4的人民代表的提议,并经2/3的代表通过,方可予以修改。总的说来,1971年宪法体现了保共带领全国人民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纲领,体现了全国人民决心在保共领导下为实现这一纲领而努力奋斗的共同意志。但由于该宪法通过以来保加利亚的社会现实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到80年代达到高潮的全面改革正在提出来一系列崭新的问题,对现行宪法再作某些修改的必要性已经被提了出来。
相关参考
1947年12月4日1947年宪法颁布1946年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选举了大国民议会,开始了制订新宪法的工作。1947年12月4日,大国民议会通过了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第1部宪法。宪法确定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1947年宪法保加利亚人民革命胜利后产生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1946年9月经全民公决宣布保加利亚为共和国后,即由大国民议会选举产生的以格·季米特洛夫为首的委员会着手起草。后经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1971年4月20日—25日保共十大召开
1971年4月20日—25日保共十大召开1971年4月20—25日,保共在索非亚举行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代表1500名,代表全国70万党员。大会确定保加利亚1971—1975年的社会经济向着高速度、集
1947年1月理查兹宪法生效这是一部以英国驻尼日利亚的殖民总督理查兹命名的宪法,是英国在其殖民地进行宪法改革、缓解殖民地人民与英国殖民者之间矛盾的产物。理查兹总督1946年向立法会议提出他的宪法草案,
1954年10月1日李特尔顿宪法生效1953年5月21日,英国殖民大臣李特尔顿召集尼日利亚各党派领导人到伦敦开会,修改1951年(麦克费逊)宪法。会议产生了一部新宪法草案。这就是所谓的1954年李特尔
1900年7月9日澳大利联邦宪法通过澳大利亚联邦现行宪法于1900年7月9日由英国议会通过并经女王批准施行。全文共8章128条。总则规定:联邦的立法权属于联邦议会,由女王、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宪法
1989年2月23日宪法修改案通过阿尔及利亚宪法是1976年11月19日经公民投票通过的。宪法规定阿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体制建立在单一党的原则基础上,民族解放阵线党是唯一政党,国家的领导体现党和国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1951年9月22日宪法修改法案未获通过
1951年9月22日宪法修改法案未获通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世界掀起反共高潮。1950年4月27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总理孟席斯向众议院提出解散共产党法案。10月19日,共产党和10个职工会向高等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普通国民议会保加利亚根据1879年特尔诺沃宪法而设立的国家立法机关,存在于1879—1946年间。根据该宪法,由每1万人选举产生1名人民代表组成。任期先为3年,后改为5年。其职能包括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人民代表制度根据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并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而产生的基本政治制度。按照1947年通过的第一部保加利亚宪法,保加利亚是实行代表制的人民共和国。人民通过自由选举的代议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