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 古巴·古巴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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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 古巴·古巴工会

古巴·古巴工会

古巴共和国目前人数最多的群众性的社会组织,现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环节之一。成立于1939年1月。但在70年代实行体制化改革以前,其地位和作用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在“政府和工人利益完全一致”的观点指引下,“工人运动几乎解体”。工会的任务被简单地理解为 “为革命争取工人,同反革命进行斗争,推动生产”等等。由于这些任务也是党和政府的任务,工会便成了实现这些目标的“辅助工具”。而且,“工会的民主是受到限制的,是形式的……既不受到鼓励也不实行”,甚至出现了 “取消工会对国家没有什么损失,因为政府、行政机关和党显而易见能够做工会所做的事情”这样一种认识。1967年,革命政府试图发动先进工人运动以改变工会运动的衰落境况,未获成功。1970年5月,菲·卡期特罗在广泛批评国家政治——行政管理体制的消极现象时,承认工会运动被忽视了,承认它应该得到加强并使之民主化。古巴劳工部长也提出了两点建议: 全国所有的工会的地方分会理事会,都必须通过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自由的和公开的选举产生; 工会应该有机会发挥其正常的作用,它们的首要责任是注意实施劳工法和保护工人权利。同年9月,菲·卡斯特罗宣布了 “准备在所有地区举行工会选举”的决定,并保证 “选举将是绝对自由的,工人将挑选候选人,选举自己的领导人”。不久,古巴工会领导机关宣布了选举程序和地方工会的组成及其职能,其中规定: 在选举之前,每个企业都要召开全体工人大会,公开地、自由地提名候选人并进行讨论; 候选人应为应选人数的2—3倍,选举过程应由工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组织和指导,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工会总书记也应由工人直接选举产生。结果,古巴全国共建立了37 047个工会分会,当选的工会组织官员共计164 367人。但选举中所提候选人仅有262 967人,低于预先规定的数字和比例。参加选举大会的工人只占预计的一半,还有不少与会者没有投票。在普遍选举和组建地方工会的同时,古巴的全国性工会作了改组。根据改组的精神,所有的工人都要被组织到与中央各部或机构相平行的垂直工会系统中。每个全国性工会以中央部或机构为顶点形成宝塔形,下面是行政区分会,最基层是合成一体的企业和工厂 (农场或机构) 。到1973年9月改组接近完成时,古巴共建起23个行业工会,拥有200多万会员。为纠正工会是政府完成生产计划的传送带的观点,使工会切实发挥捍卫工人权利并参与制定国家决策和企业管理的职能作用,菲·卡斯特罗宣布: “工会的重要职能之一是象运载工具一样帮助革命政权把必须传递的方针、指示和目标传递给工人群众”; 工会“是党和工人群众最强有力的联系纽带”; “要帮助和支持行政部门的工作”; 以及参与 “提高生产率、维护劳动纪律、更有效地利用工作日、搞好定额和组织工作、保证人力物力的质量和储存、以及最有效最合理地加以利用”。1973年11月,古巴工会召开了第十三次 (革命胜利后的第四次) 代表大会。大会所通过的文件规定,工会是自治机构,它既不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也不是党组织的一部分,但政治上受党的领导和指导,必须按党的政策办事。它的任务是支持革命政府,参加国家安全的保卫活动,配合改进管理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同一切破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根据菲·卡斯特罗在此次大会上提出的建议,1976年通过的《中央国家机构组织法》正式确认古巴工会最高领导人拥有参加部长会议及其执行委员会会议的权利。1976年宪法又赋予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构以立法动议权。10余年来,古巴一直在努力采取各种途径,继续巩固和加强工会与国家政权体系各个环节的密切联系,不断提高它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其基层组织在改善国家和社会管理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它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动员广大会员投身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能力和水平。因此,菲·卡斯特罗在1986年召开的古巴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满意地指出: “工人运动——代表近300万工人总数的99.5%,与基层党组织建立了更密切的联系,使它的结构有更高的效率,改善了它的工作的方法和风格,并提高了它在全体群众中的威望和地位”; “工会近年来对革命提供了重要的帮助”。目前,古巴中央工会总书记为罗伯托·贝加·梅嫩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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