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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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与理想平等交易,同喧嚣保持距离。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焚书坑儒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焚书坑儒

2、秦始皇焚书坑儒 又称焚诗书,坑术士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

  中国思想文化的首次大劫难,士大夫政治抗争的第一次大惨剧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治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在诸侯割据

  称雄的战国时代,制度混乱不一。

  许慎《说文解字序》说当时「田畴异亩,东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

  声,文字异形。」秦统一以后,采取种种措施在政治、经济上巩固统一。但是,仅仅实

  行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一,对于巩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庞大的封建专制帝国是远远不够

  的,还必须实行思想上的统一。这一措施强化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给中国思

  想文化史带来了第一场重大灾难。

  战国时代诸侯纷争,虽然经济上造成很大摧残,但思想文化却是空前活跃,各种思

  想流派、学术团体都流行游动于世。仅从学派来讲,就有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名

  家、阴阳家、纵横家、兵家、农家、杂家等所谓「九流十家。」从思想方面来讲,各家

  学派各抒己见,相互诘难,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百家争鸣的局面,从而极大地

  推动了学术思想的繁荣昌盛,迎来了我国古代学术发展的黄金时代。但是,随着封建国

  家的统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成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统治形式,趾高气扬的千古一帝秦

  始皇在强化他政治、经济上的专制权力的同时,也要开始推行文化思想上的专制统治了。

  不过,他并没有准备一开始就对文化思想领域采取残酷的手段,从始皇二十六年(前

  221年)建立统一政权开始,到实施焚书的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的8年间,曾从六

  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大量的古典文献。同时又征聘70多位老学者,授以博士之官。还

  召集了2000余人的学生置于博士官之下,命之曰诸生。其目的在于利用他们对古典文化

  进行清理甄别,以政府的力量禁止不利于封建专制政权的书,奖励那些对秦政权有利的

  书籍。诚如秦始皇自己所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

  欲以兴太平。」因此,秦政权不仅对70位博士优礼备加,而且对于诸生也「尊赐之甚

  厚」。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按秦始皇的本来设想进行,这些博士和诸生都是旧时代的学

  者,满脑子都是旧文化和复古思想,认为复古周礼的儒家思想都是好的。所以,他们不

  但对加强专制统治思想没有帮助,反过来对秦始皇的所为指手划脚,说三道四。而秦始

  皇恰恰是个蔑视儒家、推崇法家思想的人,他十分崇拜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主张:「明

  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认为这才是富国强兵,超

  越三皇五帝的唯一妙法,所以对博士诸生的表现心有不满。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

  在咸阳宫的一次宴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废郡县,立分封,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

  非所闻也。」始皇命令群臣议论,丞相李斯谬其说,绌其词,上书皇帝曰:过去天下散

  乱,没有能统一之者,所以诸侯并起,「语皆道古而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

  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

  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

  造谤。

  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不便。」李斯这番利害析说,使始皇大为称

  是,准许了李斯提出的焚书的建议,即除去秦国的历史书籍以外,其他史书及《诗》、

  《书》百家语之类全部烧毁的建议。除博士官掌管的图书和农书医书及求神问卜之书外,

  各地所有一切藏书全部交到当地官府烧毁。命令下达后30天之内不烧者,判刑服劳役。

  下令今后如还有人敢于议论诗书,判死刑。以古非今者全族处死。官吏知道而不揭发者

  治以同罪。李斯的一个建议,就使秦帝国统治所及之处,到处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30

  天,秦以前的古典文献,尽皆化为灰烬,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这

  就是历史上有名的www.cha138.com「焚书」事件。

  在秦始皇采取愚蠢的焚书措施后仅1年,又发生了「坑儒」惨剧。秦始皇知道,书

  虽然焚了,但人的思想无法焚掉,在自己的政权机构中,还有部分怀有复古思想的旧贵

  族掌管着文化事业,对这些人必须加以清除。但以什么为借口呢?

  秦始皇是一个具有数重性格的人,即有他披挂上阵,统率千军万马吞灭六国的雄勇

  气概,又有其迷信神仙,贪生怕死的怯弱心理。当他统一中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开

  始,他就迷上了神仙方术,重用方士,炼丹求药,不惜耗费巨额钱财,派人去远海深山

  寻求长生不死之药。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有两个替他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

  士侯生和卢生,明知仙药根本就是没有的,他们无非是为诈取富贵而已。

  时间已久,怕骗局终归败露,乃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

  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

  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

  忠,……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

  去。」始皇听了这一消息,龙颜大怒,指责方士「韩众等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

  终不得药,徒奸利以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

  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转相

  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并告知天下,以惩戒后。这就是历

  史上所谓的「坑儒」事件。坑儒事件并不只这一次,在此后又接连发生了第二次、第三

  次屠杀。《文献通考﹒ 学校考》云:始皇「又令冬种瓜丽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

  为伏机,杀七百余人。秦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计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各数

  十人。然此秦之于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

  秦始皇采取极其野蛮粗暴的方式「焚书」、「坑儒」,希望以此残酷的手段达到思

  想上的高度统一,充分体现了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残酷和皇帝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焚书摧残了自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所形成的文化繁荣局面,使祖国文化宝库蒙受了灾

  难。坑儒则沉重地打击了儒家学派及广大知识分子,使法家学说完全官学化。而秦王朝

  就是因为独行法家严酷理论才导致速亡的。

秦始皇焚书坑儒 又称焚诗书,坑术士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

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中文名,焚书坑儒。类型,成语典故。主要人物,秦始皇。年代,公元前213年和212年。

简介。

【词目】焚书坑儒【同义词】燔书坑儒【发音】fén shū kēng rú【释义】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术士焚毁典籍。坑杀术士。比喻对文化的摧残。【示例】满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杀了民族思想的人。【用法】作主语。谓语。定语。宾语;指文化专制【英文翻译】Burning of books and burying of scholars

事件概述。焚书坑儒。

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的事件。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

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

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在秦始皇三十五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

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1。加快了秦朝的灭亡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2。

造就了中国“大一统”格局“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

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3

产生了严重的损失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的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

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淳于越重提恢复分封制的主张,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反驳指出,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如不禁止,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统一局面将遭破坏.因此建议:凡《秦纪》以外列

国史书皆焚毁;除博士官外,私藏《诗》

《书》。百家语者,限期交官府烧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面,罚四年筑城劳役;仅医学。卜筮。种树之书不烧.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李斯建议,下令施行.这就是焚书事件.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从性质上讲,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因此,方士卢生。侯生等很受宠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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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的确有焚书坑儒.但是推翻上面所说,秦始皇留下的书籍为医药卜筮等,而坑儒则是由于当时秦以法治国,直到汉朝汉武帝独尊儒术,儒道才得以抬头.在秦始皇当政时期,许多儒生反对以法治国,所以造成所谓的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