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宋史系列——宋初社会阶级关系和赋税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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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宋史系列——宋初社会阶级关系和赋税制度(5)
上回说到宋朝的自耕农将自己的土地抵租卖给地主,变成了佃农,这样地主兼并了越来越多的土地,而失去土地而破产的自耕农也越来越多。 农民起义 ⑥自耕农、半自耕农 而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即使不向地主交租,却要对官府负担繁重的赋税和徭役,处境也很艰苦。自耕农、半自耕农靠耕种自己的小块田地,不能供给衣食,又不得不向地主借贷,遭受高利贷的严酷盘剥,最后只有陷于破产,沦为佃客。 佣农和自耕农、半自耕农受到残酷剥削,无法生活下去,只有在耕种之余,「 ”营求”副业作生计。山区靠漆褚竹木,河湖地带靠蒲苇荷芡或捕捉鱼虾。但这条生路,往往又要遭到官府的剥削,迫使他们无以为生,只有起来反抗。 奴婢 ⑦奴婢 唐代贵族奴役着大批的奴婢、仆隶,甚至自己设置手工业作坊,又奴婢们生产贵族需要的产品。宋代仍有一定数量的奴婢,但主要是用于地主官僚的家内服役,不再从事生产。 二、赋税和徭役 广大农民不但遭受着地主的地租、高利贷剥削,而且还要负担宋王朝的各种赋税,并被迫从事无偿的劳役。宋王朝规定了苛刻的赋税、徭役制度,向广大自耕农和佣农实行直接的剥夺,以养活大批的官吏和军队。 徭役 宋朝的赋税,沿用唐朝中期以来的两税的名称,有夏、秋二税。但宋二税已不同于合租、庸、调为一的唐两税,而是专指田税。二税以外,另有身丁税、各种杂税和徭役。宋朝制度规定的赋税,有如下几项: ①身丁税 男子二十岁为丁,六十岁为老。二十至六十的男子,都要交纳身丁钱(或米、绢)。佃客编入户籍作客户,也要和主户一例交纳身丁钱。不过,这种身丁税只是在南方地区实行。税额也各地不同。宋初,漳州每丁纳八斗八升,泉州纳七斗五升。相关参考
清朝廷通过从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摊丁入地”的赋税改革,建立起完备的赋税制度。>> 的田赋、火耗、平余、摊丁入亩,以及工商税诸项制度,体现了清代在赋税应征额及简化赋税项目方面的一系列原则,
历史“有田――成”关于夏代的社会性质问题,目前史学家虽然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但是肯定当时存在着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已为不少同志所同意。《左传》哀公元年记载伍员谈到“少康中兴”,少康因过浇之逼逃
两晋时期,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尽管长期战乱,社会动荡不安,但是社会物质生产仍在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明确赋税制度。>> 西晋在赋税制度上实行占田制,实行户调法。东晋允许官僚占山封山带泽
周族灭商前,已经进入了早期奴隶社会,她有着明显的公社残迹现象。周族灭商后,由于采取了让被征服者商族旧生产方式维持下去,自己满足于征收贡赋的方式进行统治,因而商殷社会中的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也就得以
小编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宋朝的建立。周世宗柴荣1.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宋太祖赵匡胤在后周时,随周世宗柴荣作战有功,任殿前都点检,统领禁军。公元959年,周世宗驾崩,七岁幼子周恭帝柴宗训即位,赵匡胤又兼任宋州
夏王朝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夏王朝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争中的俘虏。某些部族被夏王朝讨灭之后,组织形式依然保留,其成员整体均沦为奴隶,例如,据《楚辞天问》
朱元璋是一位深谋远虑的皇帝,他为大明朝制订了一系列可以沿用百年的制度,使得他的后代可以十分便利地治理国家。但是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朱元璋的这套制度也暴露出了它的局限性,所以在明朝中后期国家
《中国简史》分上、下两册。上册分门别类地叙述了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内容包括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官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实业、货币、衣食、住行、教育、语文、学术、
汉代的赋税制度具有历史的继承性,它是自春秋晚期以来至秦代出现的封建性赋税制度的延续和发展,在制订赋税制度时,既吸收了以前的赋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又顾及了汉代初期的现状。>> 制订了具有新内容和新特
首先,这个革命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标志)。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资本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解放全人类,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是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