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百科 1946年5月-1948年11月东京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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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百科 1946年5月-1948年11月东京审判
1946年5月-1948年11月东京审判
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盟国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日本首要战犯进行国际审判。经反法西斯同盟国授权,1946年1月,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公布了内容基本上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相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这一宪章,由中、苏、美、英、法,以及荷、印、加、新、菲、澳等十余国代表组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在东京审判日本首要战犯。法庭控告他们犯有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等罪行,共列举55项罪状。审讯历时两年零5个月,开庭共达818次。最后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等7人以绞刑,16人以无期徒刑,1人以20年徒刑。由于一些重要战犯未得到应有的审判和惩罚,而且在美国占领军当局同意后从1950年起又陆续释放了服刑中的所有日本战犯,从而引起了中国政府的抗议。东京审判在国际关系史和国际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关参考
二战罪犯被押上审判庭——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时盟国为惩处日本主要战犯而在东京设立的。1946年5月-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这里进行了举世瞩目的“东京审判”。日
28名被告前十位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贞夫、平沼骐一郎、重光葵。远东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起,到1948年1月2日审判完毕审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宣布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1946年5月至1948年12月,梅汝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在东京审判的国际舞台上运
1945年11月-1946年10月纽伦堡审判战后初期,盟国在德国纽伦堡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祸首纳粹德国首要战犯所进行的国际审判。1945年11月开始,1946年10月结束。该审判的先导是1942年1月流亡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指根据《波茨坦公告》第10项规定、1945年12月莫斯科外长会议的决定,以及1946年1月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命令,在东京设置由11国法官组成的9人远东国际军事
1948年6月-1949年5月柏林封锁事件亦即柏林危机,因其后还曾发生过类似的危机,故又被称为第一次柏林危机。1946年-1948年,西方三国在德国西部的三个占领区先后合并成为一个占领区,统称西方占领
宋宜山别号励夫,湖南省湘乡人。1946年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5月当选为第一届立法委员。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7年7月当选为党团合并后的国民党第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是东京审判完整文献首次在中国面世。整套书80卷、5万页、一千万字,再现了那场耗时两年多的世纪审判。65年前的11月12日,东京审判结束,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用了9天才宣
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在德国纽伦堡对纳粹德国首要战犯进行的国际审判。1945年7月,苏、美、英、法四国代表在伦敦开会,讨论组织国际军事法庭,审讯和惩处纳粹主要战犯问题,会议签署了
日本二战战败之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间,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这场审判从酝酿阶段起,就不断受到日本右翼势力的干扰,他们不仅策划了“自主审判”的阴谋,还动用了大量妓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