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庵为何把四名美貌少妇推向断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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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君不见长松卧壑困风霜,时来屹立扶明堂。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施耐庵为何把四名美貌少妇推向断头台?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施耐庵为何把四名美貌少妇推向断头台?

2、历史军事 张献忠屠川一天20万少妇受辱蒙难

施耐庵为何把四名美貌少妇推向断头台?

施耐庵在《水浒传》中写了四名美貌的少妇,按照书中先后排序,她们分别是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和贾氏。这四名美貌的少妇最后无一例外地被施耐庵以用同样的“罪名”推向了断头台,成为她们的丈夫或者亲人的刀下之鬼。施耐庵为何煞费苦心地作如此情节的设计安排呢?这还要从这四名美貌的少妇的不幸婚姻生活说起。

先说阎婆惜。阎婆惜原是个卖唱的歌女,聪明伶俐,年方十八岁,颇有姿色。而她的男人宋江却长得却又黑又矮。身高六尺,“坐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如狼形。”人称“黑宋江”、“孝义黑三郎”。一个如花似玉,一个又黑又矮;一个十八,一个三旬;一个活泼少女,一个老谋深算的刀笔官吏;一个行院里长大,一个出身孝义门第;一个是希望丈夫常伴身边的妙龄女郎,一个“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不以女色为念”的江湖人士。二人的结合又是出于王婆和阎婆的强行撮合,一方出于感恩,一方出于济贫,可以想见,他们之间的婚姻根本没有什么爱情基础,纯粹是一种无奈的结合。

再说潘金莲。潘金莲就更为可怜,她原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男主人要侮辱她,她不依从反而告诉了女主人,男主人怀恨在心,反倒赔了妆奁,把她白白嫁给了武大郎。潘金莲说话伶俐,做事干练,心灵手巧,敢爱敢恨,是个心直口快的美貌女子。正如她说的“奴家平生快性”。年龄二十二岁。而武大郎呢?身不满五尺的侏儒,而且“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外号“三寸丁谷树皮”。而且是个“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身转”的慢性子蠢汉。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见过世面,怎么能爱一个“身材短矮,人物猥亵,不会风流”的丑陋侏儒。这是一桩天差地别,强行捏合的以牺牲女性幸福为代价的婚姻。无怪人们说:“好一块羊肉,倒落在了狗口里!”

最后说说潘巧云。潘巧云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从她对裴如海的感情和看法可以了解她所喜欢的男人的标准。那就是温文尔雅,干净利落,会体贴关心人。然而她的丈夫杨雄却是一个满身刺满了蓝靛花纹的刽子手,又一个月有二十天在牢里值班。潘巧云这位少妇不免闺房冷落,所以这也是一桩不幸的婚姻。正如历史上所有不幸的婚姻必然要生出风流案的结果一样,这三位美貌少妇的婚姻处于十分脆弱的境地,因此她们犯下了同样的“罪行”,那就是偷情。阎婆惜的情夫名叫张三。张三“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对阎婆惜“小意儿百依百随,轻怜重惜,卖俏迎奸”,而且“又会品竹弹丝”,这与卖唱出身的阎婆惜情趣相投,品性接近,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显然,张三对阎婆惜来说,无疑雪中送炭,一拍即合。

潘金莲无疑是一个俊俏多情的少妇,但他终日伴的是一个面目狰狞头脑可笑不会风流没有情趣的丑陋侏儒,心中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的青春美貌常常让一些浮荡子弟前来招惹。从她对武松说的:“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也反映出她“被人欺负”的难言的苦衷。武松的出现,使这位美貌少妇萌动了春心。实际上潘金莲的这种春心不过是对打虎英雄爱慕之情。然而她却在武松这位好汉的面前碰到了钉子。正当潘金莲情无归依之时,她机缘凑巧地遇到了西门庆。西门庆是一个有钱有闲又善于讨好女人的成功商人,年龄二十有八,比潘金莲大五岁。这不免使聪明灵巧、美貌多情的潘金莲再次萌动了春心。在王婆、西门庆的联手设计下,把潘金莲一步步引入了感情的陷阱。

与潘巧云偷情的是一个和尚,名叫裴如海。裴如海原来是一个绒线铺里的小官人,半路出家后,依然整天穿戴整齐干净。他的僧舍里挂着几幅名人字画,桌上焚一炉妙香。潘巧云一见便赞赏说这里“清幽静乐”;而他的卧房也“铺设得十分整齐”,潘巧云看了“先自五分欢喜”,称赞说“好个卧房,干干净净”。如此看来,裴如海并不是一个酒肉和尚,倒像一个文雅的书生。这使与杀人刽子手一起生活的潘巧云,突然感到有一番新的境界,自然产生了爱慕之情。

阎婆惜与张三,潘金莲与西门庆,潘巧云与裴如海,这三对偷情者应该说是情投意合的,然而他们都是不合礼法的夫妻。既然不合礼法,在施耐庵看来,就必须得到严酷的惩治,就必须把她们推向断头台,让她们个个身首异处。

《水浒传》中的女人被杀,大都由于她们对丈夫不忠而偷情的结果,除了阎婆惜、潘金莲和潘巧云这三个女人外,还有卢俊义的夫人贾氏,也是因为与管家李固通奸谋害亲夫被杀。就连烟花妓女巧奴也因为在恋着安道全时又接待张旺而被张顺杀死。在施耐庵的笔下,凡是不能从一而终的偷情女人,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处死。

施耐庵硬是把这些女人推向断头台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突出梁山的英雄好汉,当然这也是在情节上推动了“水浒”故事发展的需要。杀了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和贾氏这四个美貌少妇,宋江才能得以出逃江湖,联络天下好汉;武松才能名正言顺地刺配孟州,再展英雄虎威;杨雄、石秀、卢俊义和燕青才能弃家别舍,投奔梁山。

在施耐庵看来英雄与美女永远是势不两立的冤家对头,儿女情长,必然英雄气短。王英好女色,宋江就劝他,“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好生惹人耻笑。”所以要逼安道全上梁山,就必须先杀了他心爱的女人。宋江半月十日的不去阎婆惜那里一次;武松严厉斥责了潘金莲的挑逗,第一句话就是“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的男子汉”;杨雄也是一个一个月二十天不在家歇宿的人。就这样,女人成了考验英雄好汉的试金石。这种把英雄与美女完全对立起来的两性观,完全是“存天理灭人欲”、“夫为妻纲”、“女人是祸水”的儒家伦理观、道德观、历史观在施耐庵笔下的生动形象的体现。

为了展示梁山英雄的威武神勇,施耐庵不吝笔墨地设计了他们对美貌少妇大加杀伐的情节。宋江对阎婆惜痛下杀手,一刀毙命;武松掏心割头残酷地杀死了潘金莲;杨雄、石秀割舌剖腹杀害了潘巧云,并且把五脏六腑分别挂在树上。施耐庵认为如此才能表现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疾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杀得痛快淋漓,方显英雄本色。宣扬的是武松对武大手足情深,杨雄对石秀义情重如山,正如杨雄指责潘巧云的第一条罪状就是“坏了我兄弟情分”。作者总是把这种残酷的杀戮作为一种英雄的性格气概来加以赞扬。他以赞赏的口气写李逵劫法场救宋江时,“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乱杀一阵。

在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去。”晁盖不让他杀百姓,他不听“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到了白龙庙,因庙祝没出来接宋江,也被杀死。武松血溅鸳鸯楼,也是不管什么人,一概杀死,做饭的、养马的、丫环使女无一幸免。张顺在安道全的情人巧奴家也一连杀了四口。这种良莠不分的杀光行动,固然表现了英雄复仇的痛快淋漓,积怨爆发的宣泄。但同时也损害了英雄形象,让人感到梁山英雄成了没有理性的的好勇嗜杀的恶人。

施耐庵这样的描写,不免使人们看到梁山英雄们在“替天行道”的同时的惨无人道,在女性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只是替儒家规范的天理行封建主义之道,至于人性的天然之道,他们既在自身竭力遏制,又对异性极尽排斥、压制、扼杀之能事。纵然不能窒息女性的心灵,也要以消灭她们的肉体,以显示他们的所谓的英雄本色。然而令施耐庵没有想到的事,以封建卫道士的笔触描写梁山英雄的凶狠残暴、好勇嗜杀,反而大大削弱他们头上的英雄好汉的光环!

历史军事 张献忠屠川一天20万少妇受辱蒙难

  据随军传教士回忆,张献忠出川,深虑各营中妇女众多,有碍行进,敕令次日将妇女引至大营外一律杀之。献忠除有正后四名外尚有嫔妃三百人,除留后妃二十人服役诸事外,余二百八十尽皆杀绝。至于各营妇女,齐集一处,号令一下,乱砍乱杀,叫冤哭喊之声,震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计是日所杀妇女之数……仅少妇竟达二十万人之多。  张献忠杀妇女后,狂喜欲舞,并向百官称贺,谓已脱妇女之扼,身无挂累,前行无阻,定得天下。  被张献忠部队掳去的妇女,凡是有姿色的都被轮奸得奄奄一息,然后割下首级,将尸首倒埋进土中。女人的下体朝上,据他们认为可以压制炮火。除了在一种情况下妇女可以免死,那就是张献忠的士兵一进入百姓家,家里的妇女装出十分情愿的样子主动与士兵相淫。因此张献忠的士兵经过的地方,妇女不得不首先迎出来,自己脱衣供他们侮弄,这样才有机会救一家人的性命。  从崇祯元年(1628年),张献忠同李自成延安起事,到张攻陷四川建立大西国政权,再到顺治三年(1646年)兵败亡于西充,以及后来其残部在川东、贵州一带盘桓,寇掠祸害。他们的军队到底杀了多少人?历史上恐怕永远无法准确统计,明史上称有六十多万。只看他们的铁蹄横扫四川前后四五十年,祸遍巴蜀。“举兵不当,被患无穷”(董仲舒《春秋繁露》),使物力丰饶的天府之国,变为百里人烟俱灭,莽林丛生、狼奔豕突之地。战乱使百姓弃田舍逃亡,在战祸最烈的十来年间,稼穑不生,颗粒无收,造成人相食。因此川人死于饥馑、瘟疫者又倍于刀兵。这对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造成历史的大倒退。据有关专家考证,平定乱局后,直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代第一次户籍清理,四川省仅有八万人左右。而明末崇祯以前,蜀中人口是三百万以上。以后一百来年中,康乾时从湖广移民填四川,正缘此而来。  崇祯十六年(1643年)春天,张献忠连陷广济、蕲州、蕲水等地。他进入黄州的时候百姓都逃走了,于是他驱赶妇女铲城,之后将城里的妇女全部杀死填入沟堑。张献忠的军队由鹦鹉洲进至道士,沿路浮尸遮蔽江面,水面上人的脂油厚达几寸,水里的鱼鳖都不能再吃。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接着清军入关,张献忠攻占成都,称大西王,建立大西政权。张献忠到了蜀地后大开杀戒,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者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妇女们被兵士集体轮奸,轮奸后用刀杀死。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张献忠命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来的三寸小脚堆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妾的脚也很小,就顺便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后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至于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阳具,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张献忠性格狡谲嗜杀,一天不杀人就悒悒不乐。他在蜀地开科取士,取中一名姓张的状元。张状元的外表学问都很优秀,容貌长得像美女一样娇艳。张献忠对他非常宠爱,吃饭睡觉形影不离。但是有一天张献忠忽然对左右随从说:“我很爱这个状元,一刻舍不得他离开,还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整天牵肠挂肚。”于是将张状元砍成好几块,用布囊装了挂在床边。接着他又悬榜诡称开科取士,召诱士子前来应考,令人在地上挖掘一个深三四丈的大坑,待这些寒窗十年的读书人来到青羊宫考场后,就被张献忠下令推进土坑活埋。张献忠在中园坑杀成都百姓,明朝投降的各卫籍军九十八万人全部被杀死。他派遣手下四个将军分道屠戮蜀中的各府各县,名为“草杀”。张献忠又创造了生剥皮法,就是在人皮还没有被完全剥下而人已经死去的,刽子手抵死。属下的将卒以杀人数目的多少叙功。若属下表现出不忍心的神情,张献忠就将他们处死。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都因为杀人少而被剥皮。  当时川中百姓被屠杀一空,据《明会要》卷五十记载:明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就陡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一些四川县志上的户口记载也可以说明,如民国《温江县志》卷一记载:温江县在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仅存三十二户。经过这一次劫难,可以说如今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当时的民谚说:“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平民被杀完了,张献忠就派心腹去士兵中间窃听,士兵偶有怨言,就会全家被杀。  张献忠为什么要将四川人杀之一空?有个荒诞不羁的说法是因为当时的四川人过于奢靡淫逸,因而上天降怒,让张献忠杀尽四川平民。当时蜀中妇女的裙子,都是在白罗上用红丝碧线绣成风流的香艳诗句,然后飘若惊魂地在市井间盈盈经过,路上行人都注视着绣裙上的文字。另外蜀中女子流行穿一种高底、厚约三四寸的绣鞋,鞋跟是用檀木雕琢而成,里面藏着香檀雕的花蕾,并放入香末,高底鞋跟下开个小孔,每走一步,足底就会漏出一朵花状的香末。因为张献忠的肆虐,后来的四川女子或许美艳的还有,但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诗意盎然的风流韵致了。  川中自从遭到张献忠的杀戮,城内都杂树成拱,野狗吃起人肉像虎豹那样的凶猛,在路上咬死人,不吃干净就走了。百姓逃到深山中,穿着草编的衣服,遍体都生了毛。顺治三年(1646年),在四川已经赤地千里之后,张献忠向陕西进发,企图与清军争夺西安。他焚烧了成都的宫殿庐舍,率众出川北进,又想尽杀川兵。属下的将军刘进忠统率川兵,听到这个消息逃跑了。在盐亭界凤凰坡,张献忠被清兵捕获斩首。当清军到达成都府时,整个成都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  清代彭遵泗所写的四卷《蜀碧》记述了张献忠在四川时的所作所为,书前作者自序说全书是他根据幼年所听到的张献忠遗事及杂采他人的记载而成。当时的西洋传教士也有相关的记载。  张献忠的残忍或许让人难以接受,其实这是游民的最真实一面。王学泰先生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指出:游民不同于农民,历代王朝末世乱局中的许多起义者都是游民而绝非农民。而且张献忠与腐朽的明朝政府为敌,缺少切实的目的。他占领一个地方然后再放弃,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并且不停地杀戮,如此才使他的毫无目标的行为具有存在下去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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