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历史
Posted 期限
篇首语:初心不与年俱老,奋斗永似少年时。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历史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历史
1.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多少年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
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
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 5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
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鉴于林地的特殊性,许多地方都将林地的承包期限适当延长。在立法过程中,许多地方、部门建议,同耕地相比,林地的承包期应当适当长一些,以规定30年至70年为宜。
对有些特殊的树种,70年的承包期仍显不够,应当更长。 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更好地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本法在第62条对这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
2.土地承包期限是什么
土地承包期限: 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3、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6、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8、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9、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10、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是多少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 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 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 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 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 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 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属于同一位阶的法律,基于《土地承 包法》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具体法律,应当适用《农村土地承 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期限的规定。
4.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是多长
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包括两类承包方式的期限:(1)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延长。
(2)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法》没有明文规定期限,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合同约定。如小块的菜地或养殖水面,因生产周期短,可以约定较短的承包期限;“四荒”地,因生产周期长,可以约定较长的承包期限。
5.土地承包年限是多少
最新土地承包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 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 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承包期限的特别规定。需要强调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承包应当达到的基础。
二轮承包过程中,有的地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 定的承包期限达不到法律规定修改承包期限。 但在另一方面,在二轮承包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比该法规 定的期限更长的,其承包限继续有效,不必修改,也不得重新承包。
相关参考
根据《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14年7月正式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17年底基本结束。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所进行的改革,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次伟大实践。农村改革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体制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
元末明初,经历了多年战乱的河北和北京地区人烟稀少,土地大量荒废,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先后下令从山西等地向北方移民。如今北京郊区不少村庄的名称就是以山西的县名加个「”营”字,比如河津营、夏县营、稷山
农村土地管理将变得严格,这从目前宅基地审批变难、违建逐渐被拆除等就可以看出。农业城市户口合并马上开始。农业户口取消政策是在土地确权之后出台,那么土地确权完成,农业户口将全面取消。户籍制度改革之后,必然
两年内,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将结束,一个证书很重要,要清楚
土地确权想必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这项工作基本上于2018年结束,2019年进入收尾阶段,今年的1号文件给出了如下表述: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
旧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90%的贫雇农和中农,仅占全国土地的20%到30%;而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竟占可耕土地的70%至80%。他们利用占有土地,残酷地剥削农民,桎梏了生产力的发
浅谈建国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先后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包产到户四个阶段,本文拟对这一演变作一粗浅的分析和梳理。 一、土地改革(
浅谈建国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先后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包产到户四个阶段,本文拟对这一演变作一粗浅的分析和梳理。 一、土地改革(
新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