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求10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 《童年》 《昆虫记》 《海底两万里》 《格列佛游记》 《鲁滨逊漂流记》 这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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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10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 《童年》 《昆虫记》 《海底两万里》 《格列佛游记》 《鲁滨逊漂流记》 这几个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我相信,无论是怎么样的人,一定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美好,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触与启发。
《童年》一书很好的诠释了‘黑暗’一词,它藉以主人公阿列克塞孩子的眼睛描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黑暗社会,人们之间以各种仇恨作为纽带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贪婪,自私,甚至可以为了利益而不顾一切。但正如那句话所说的:“有压制的地方必然会有反抗,有黑暗的地方也必然会有光明。”这个世界里也有一些高尚的人,像学徒冈茨和科学家“好事情”。他们都有着自己做事的原则,从而使自己被排在‘黑暗’的圈子之外,成为‘光明’中的一分子。但他们的下场终究悲惨,这又该怪谁呢?追根到底,错的,始终是这个人性泯灭的扭曲社会。
本书中使我印象较为深刻的一个人物是主人公阿列克塞的姥姥,她仿佛是以一种‘光明’而存在,是负责与爷爷那群恶势力对抗的。所以在主人公的眼中,她仿佛是上帝派来拯救爷爷一家人的。是她把“我”从黑暗中救出来,然后向我灌输光明的思想。可以说,如果没有她,“我”极有可能沦为‘黑暗’中的一员,变成一具庸庸碌碌的行尸走肉。所以我认为,姥姥这个人物是决定着阿列克塞一生所前进的方向的。若没有她,阿列克塞的命运将与爷爷一家人无二。
有一次,小阿列克塞为了买书,拿了家里一戈比。从某种方面来说,他是个爱读书的好孩子。但在当时那么黑暗的社会里,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所以,为此,他挨了爷爷一顿揍,但这对一个孩子的兴趣来说,这不是扼杀又是什么呢?阿列克塞还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在和姥姥相依为命的日子里,他尽自己的一切能力赚钱,一戈比,两戈比……全都凝结着他的汗水!但是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当他把辛苦得来的钱交给姥姥的时候,姥姥那浑浊的眼睛里落下了一滴晶莹的泪珠,那便是姥姥对他最大的肯定。
从某种方面来说,其实,在当时那么黑暗的社会中,主人公阿列克塞的童年可以算是幸福的了。至少他活下来了,免遭死亡的厄运。虽然父亲不在了,但他还有母亲、姥姥,不仅不会无依无靠,而且也不必终日为一日三餐而担心。而现在的我们呢?和当时阿列克塞所处的黑暗社会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用担心随时会遭遇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厄运,简直好太多了。在这样没有硝烟的和平社会里,我们难道不是更容易施展拳脚来为祖国的发展而努力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努力吗?而且,我们大家几乎都是在父母的手心里长大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累。有父母从小疼着、惯着,所以对于父母们体贴入微的关爱,我们早已习以为常了,不会想到要去珍惜,更不会想到要去感恩这一切,总认为自己拥有着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但事实实非如此,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从《童年》一书中得到启发。

《格列佛游记》和《鲁宾逊漂流记》的读后感,600字左右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是“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春节放假,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求《昆虫记》《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个一篇,600字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作者写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观察我,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只对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事仔细观察,才能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所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整本书很多处都用了拟人句,形象生动地使这些动物变得更加可爱。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一定不会如此做了,要保护它们,使它们不收到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体会到的。
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著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等。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视角,文学家一般的笔触”。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昆虫记也叫做《昆虫物语》和《昆虫学札记》。
《昆虫记》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而且学会了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每位同学阅读的好书,只要你认真地阅读它,就可以像我一样,从中获益很多。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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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来吧!我们一起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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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的所见所闻!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是我觉得比较引人入胜:上部第二十章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而告一段落。
下部第三章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啊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
这本书还写到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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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
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要成为一个胆小怕事的缩头乌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吧!还有许多新鲜刺激的事物等着我们去领略。
望采纳,谢谢!

求<鲁滨逊漂流记>(即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要绝对原创,600字左右.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鲁滨逊漂流记》,《童年》的读后感650字各一篇

1.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它的作者是英国的“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讲述的事在十七世纪中期,本文的主人公鲁滨逊不顾家人的反对,出海远航,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大风暴,船翻了,除他以外无人生还,他流落到孤岛上,他在孤岛上种庄稼,养牲畜,盖木屋。他凭着他惊人的毅力,智慧与勇气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了二十七年两个月零九天!多么令人惊讶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多么的勇敢!
就在鲁滨逊初到孤岛时,他是多么的绝望!,他说:“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他慢慢的,他的独立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对未来无望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养了羊,猫,狗······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勤劳,智慧与毅力过好了来到这个孤岛上的每一天。他辛勤的劳作使他在孤岛上每天都有饱饭吃,甚至在到最后还遇到了一个“野人”,鲁滨逊救了他,并给他取名“星期五”,这个野人对于救了他的鲁滨逊非常忠诚!鲁滨逊与他击退了几个来侵犯他们的“野人”,还救到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最后还是多靠“星期五”,鲁滨逊才顺利回到了久别的故乡
当我郑重的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本书后,我思考了一个问题:“如果我遇到了同鲁滨逊同样的困境,我会怎么办?我会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生活下去么?我在那孤岛上能活几天?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又该怎么办呢?”“不,或许我到了那孤独上只会悲叹我的命运石如此的不幸······”
所以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我要学鲁滨逊的遇到困难不悲观,拥有乐观的心态;我要学鲁滨逊的主动地解决问题 ;我要学鲁滨逊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要学鲁滨逊的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加美好;我要学鲁滨逊的相信一切都有可能,哪怕是将一棵参天大树变成自己的一条船也有可能;我要学鲁滨逊的耐的住寂寞,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荒岛上独自居住几年或者几十年而无人交流,但自己可以;我要学鲁滨逊的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保护自己,因为这个世界除了人,还有别的东西.;我要学鲁滨逊的哪怕境遇很糟糕,还要有自己的理想.;我要学鲁滨逊的给自己找些爱好,让日子过的绚丽多彩;我要学鲁滨逊的······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顽强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 在阳光的照耀下,我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得巨大悬殊。
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
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便足够了。
从现在考试,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但我们应该要像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

读完这两部作品(鲁滨逊漂流记和格列佛游记)的感受

<鲁滨逊漂流记> 看完这本书就有一种想要去孤岛生活的冲动,因为在那里可以有很多的时间自己来创造一个世界,用仅有的条件再加上自己的智慧,真的有奇迹出现!
也许是受到条件的限制和在野外独自一人的孤独感,这时候人好象头脑变的更加的聪明,可以做出许多以前觉得是不可能的事情,鲁滨逊就是这样的,他独自一人在孤岛生活了十二年,在这期间他一直没有放弃有一天自己会回去的希望,他努力的生活着,自己种麦子,做面包,造船探索地情,一个人照样活的好好的,真是难能可贵!
<格列佛游记> 这是一部非常有想象力的作品,有很多和我们见到的不同的人出现在这里,格列佛游遍了很多地方,见识了很多不同的风俗,他的收获可真是不小.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首先来到这个奇异世界.在巨人国,他会觉得不是哪里的人太巨大了,仿佛是自己变的矮小了.在马戏团里为别人表演,被别人当成是动物一样的观看让他很不好受,不过最后终于逃脱的时候觉得是万分庆幸.还有在小人国,他可是力大无穷的巨人,那些小人国的兵器对他根本造不成伤害,所以后来有另一个小人国想邀请他为他们战斗,一下从巨人国里的小丑变为小人国里的巨人,真的反差很大.可是他觉得这两个国家的人都很丑陋,都是一些不值得喜欢的人,他就也没有在小人国里留下.
最后他在一个以马来统治整个社会的国家,这里的马都很有智慧,而且也很诚实,他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最后回到人类的社会都变的不习惯了!在马的社会里他体会到了一种很清新的空气,其实这是作者对现实世界的不满,最后自己创造的一个完美社会,就象是中国的 桃花源记 一样

海底两万里,格列佛游记,西游记的读后感600字,初二水平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走私、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寒假期间,看了一本课外读物------《西游记》,的确受益非浅。《西游记》是我国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至今仍广为流传,其中的精彩故事都还记忆犹新。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玄奘怒逐美猴王;孙大圣四海求仙方,观世音甘露活宝树;唐三藏路阻火焰山,孙行者智取芭蕉扇。可堪称是经典中的经典。虽然书中有一些看不大懂的地方,但却并没有减弱我对《西游记》的喜爱之情:调皮机灵,诡计多端的老孙;大腹便便,视食如命的老猪;老实忠厚,谦虚谨慎的老沙;有时心软,有时固执的唐僧。这些生动形象、逼真的人物,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首先,我想谈一谈对唐僧这个一向人们褒贬不一的人物的理解:
第一:耳朵软,没有主见。就等"三打白骨精"为例,小女、婆婆、老伯都是白骨精所变,唐僧不辩真假,也不能怪他,毕竟不如悟空的火眼晶晶。可既然悟空已说出实情,并有白骨脊梁上的一行字"白骨夫人"的证明,唐僧就应相信悟空。八戒一向爱和悟空对着干,在一旁挑衅生事,唐僧果然耳朵软,信了八戒。悟空不住地叫:"师傅,莫念!莫念!"听了都叫人心寒。悟空穿山越岭,擒妖除怪,跟随唐僧一行吃尽了千辛万苦。而唐僧心里糊涂,不明真相,竟然过河拆桥。第二:言而无信。唐僧在"三打白骨精"中,写过一纸贬书,作凭证,不要悟空做自己的徒弟。还发过一段惊人的毒誓:"今后再要你,我就坠下地狱,不地超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当黄袍怪施法将唐僧变为老虎,悟空急忙迎救之时,唐僧的誓言又在哪里?唐僧只有感激、只有道谢,但内心更多的是羞愧与惊讶!迷途知返自然比执迷不悟要好得远。可是,"为人师表"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第四:固执,自作主张。以"盘丝洞七妖作法"为例。唐僧自作主张去化斋,徒弟们好言相劝,无奈唐僧十分固执,结果成了七个女妖的"上门午餐",唐僧这才含泪悔恨。可是唐僧啊!你为什么总是要做"事后诸葛亮"呢?
然后是孙悟空:
孙悟空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大闹天宫"突出他热爱自由、勇于反抗的精神"西天取经"表现他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孙悟空大闹天宫失败后,经过五行山下五百年的镇压,被唐僧放出,同往西天。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就是镇魔者孙悟空的主要特征。
接下来是猪八戒:
最初的影响是好吃懒做,因为这个原因已经让孙悟空骂了又骂,同时也给师徒四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孙悟空被赶走的这些时候里,它又因为贪睡,害得唐僧误入妖怪的洞穴。不过有的时候,它也挺聪明的。在去请孙悟空的路上,它用了激将法,这点是出乎我意料的。而且,它也很重义气,虽然平时孙悟空一直骂他,但在孙悟空被赶走时,它也落下了眼泪,不是吗?
最后是沙和尚:
老实,这是谈到他的第一印象,其他的就觉得没什么很特别的,相对于猪八戒来说,它更认真,愿意吃苦,毫无怨言。
观世音菩萨选了四个人,真是绝配,孙悟空一身本领,猪悟能敢于斗争,沙悟净憨厚沉稳,唐僧心地善良,师徒四人经历千难万险,终于修成正果,成仙成佛,我真为他们高兴!

《西游记》《昆虫记》《鲁滨逊漂流记》《童年》主要内容(150~200字)

1.西游记---叙述唐三奘与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经过八十一次磨难,到西天取经的过程. 内容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一到七回)介绍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第二部分(八到十二回)叙三藏取经的缘由.第三部分(十三到一百回)全书故事的主体,悟空等降伏妖魔,安达西天取回真经.
2.昆虫记---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是法布尔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等。
3.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
4.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的幼年时代痛苦的成长故事。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败、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

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水浒传读书笔记共6篇

水浒传读后感范文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借助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描写人物的性情鲜明的名著给读完了,读后感叹到: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果然引人入胜,令我兴奋不已!想起了毛主席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感慨万分.
水浒传塑造了性格鲜明的人:雪中送炭的宋江,胆大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吴用等等……揭露了封建社会的官逼民反,只手遮天的社会状况。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悲剧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反,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格列佛游记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读 《格列佛游记》有感1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读 《格列佛游记》有感2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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