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伤后让业主负责
Posted
篇首语:愿你在孤独难熬的时光里,始终没有辜负那个拼命的自己。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伤后让业主负责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伤后让业主负责
“她私自闯入我家被狗咬伤,好意思要我赔偿?”6月28日,浙江金华,女子出门上班时忘记拔掉门上的钥匙。邻居一大妈看到后,用钥匙把门打开闯入女子家中,结果被女子家养的大狗咬伤。事件发生后,女子垫付1200元,大妈称自己半年都不能干活,要求女子负责这半年的生活。
目前女子已经报警,警方正在协调中。
事件曝光后引起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认为,大妈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家中,被狗咬伤,应该自行负责,女子一毛钱都不要赔,不能谁弱谁有理。也有网友认为,大妈开门或许是为了提醒女子为啥把钥匙留在了门上,并无恶意,女子养狗就应该尽到看护责任,现在大妈被狗咬伤,女子理应赔偿。
那么从法律上看,女子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事实上,类似案例并不少见,下面介绍一起法院已经审理过的案例,大家一定会对判决感到意外,该案还经过了一审、二审。
这天,女子朱某正在自家别墅前面的院子里除草,此时一对路过的夫妻看到别墅的后门没关,出于好奇就想进来看看,结果进入别墅后,夫妻二人意外被朱女士家养的狗咬伤。当时这只狗并未拴绳。
事情发生后,朱某为了息事宁人,主动赔了200元。这对夫妻并不满意,于是朱某报警,因协商不成,最终这对夫妻将朱某告上了法庭,索赔9000多元。
1、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朱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只需赔偿2000元。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该条表明,饲养动物咬伤他人,在责任认定方面,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相对应,一般来说,行为人是否要承担对受害方的侵权责任,要看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只有存在过错的,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饲养动物侵权方面,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饲养者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可以证明受害人是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起案件中,夫妻二人并不存在主动挑逗狗的情况,被狗咬伤纯属意外,所以他们不是故意的。但同时,夫妻二人未经同意私自闯入朱某家中,构成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朱女士的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本起事件中,朱某应该承担80%的责任,夫妻二人承担20%的责任,判决朱某赔偿夫妻二人2000元。
2、一审宣判后,朱某不服,其认为对方私自闯入自己家中,自己不该承担80%的责任,因此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饲养动物本身就有危险性,朱某既然养了,就应该严加管理,现在因朱某对饲养犬只管理不善,给他人造成损害,理应赔偿。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朱某的上诉。
3、浙江金华这起事件和上面这起别墅狗咬人事件十分类似,目前警方正在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能也要走法律程序。
那么结果又会怎么样呢?
同样的,因为饲养的动物伤人属于无过错责任,所以即便女子没有任何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毕竟大型犬只属于危险因素,饲养人应该进行严格管理,所以这方面女子确实存在一定疏忽。
除非可以证明是大妈主动挑逗犬只,很显然并无证据证明大妈存在主动挑逗犬只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大妈私自闯入他人家中,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减轻女子的赔偿责任。
所以总的来看,女子和大妈均应该对本起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责任,具体应该承担的比例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定。
至于赔偿金额的多少,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大妈可以证明自己在未被狗咬伤以前存在劳动收入,因为被狗咬伤导致这部分劳动收入丧失,也可以主张误工费。所有赔偿,均由双方按照法院判定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饲养动物一定要尽到严格管理责任,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养狗竟要遭处罚
近日,武汉女子与遛狗不牵绳业主
冲突后从32层跳楼、
安阳老人被狗咬伤等等事件中,
引发全网人民的关注,
关于如何规范养狗
成为网友激烈讨论的焦点问题。
近日郑州市正商裕园有业主反映称,他们小区属于安置小区,最近出了“禁狗令”,小区内禁止养狗,如果发现有人养狗,就会被“处罚”,并且会有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要求把狗自行处理。如果是租户养狗,房东会要求,要么把狗送走,要么就搬家。“这么大一个小区
为什么容不下一只狗?”
有业主认为此举成了一刀切!
“禁狗令”出台
有人点赞有人忧。
社区以调查问卷方式做了统计,发放1286张调查问卷,收回1262张。征询了村民、业主关于养狗的意见,其中1136户、90%以上的人都同意禁止养犬。808户约64%的人同意严格按照《郑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犬只饲养,于是出台了禁止养犬的规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不能养狗,在没有立法之前,即是99%的人同意也不行,那属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侵权。物业或管理方是没有这个权利的,目前小区物业回应“我们是不会强制把人家的狗抓走的,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都是我们会去和他们讲道理劝离”。毕竟在对方买房时,是没有这一条的。
我个人认为尽快立法吧!一刀切确实不合适,养是居民自由,但是要规范彼此。目前有多少人对新动物防疫法有遵守的了?自由是相对的,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目前能履行义务的都在网络里。现实中没有见过能真正履行义务的。城市禁止养狗,就是保护全体国民的正当责任。
狗守夜、鸡报晓,狗非独贵,你要养狗,我也想要养几只宠物鸡过年!既能报晓,还能吃蛋真是一举多得啊!如果能养鸡了,我是不是可以养几只羊?既能喝羊汤还能吃羊排,羊都能养了我是不是可以养几头猪?到时候城市还能叫城市了吗?自由的意义在于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你不能做什么就必须不能做什么。我认为这个一刀是进步的一刀,点赞。
其实法规早就有了,但是养狗的人有几个遵守了,咬人事件持续增多,遍地狗屎,半夜狗吠,只有一刀切最有效果。其实我认为爱狗人士的方向搞错了,总是一味地希望大家都爱狗,而不是劝诫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才会搞的越来越多的人和爱狗的人对立,真正讨厌狗的人并不多,更多的是讨厌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养狗人范围太广,不是每个养狗人都那样,我也谴责不文明养狗,但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盲目的爱是自私的爱,其实很多事情狗只是导火索,遇到那种蛮不讲理人就是不养狗也会胡搅蛮缠。
我们大家关于养狗的事情讨论了不是一次二次了甚至是讨论了几百上千次了,城市的大街小巷,晚上有很多遛弯的人'一不小心就踩到狗粑粑'据新闻观察百分之九十的狗主人不给自已的狗清理大便'任其随意拉尿′有极少数的狗主人自觉收拾爱犬粪便,所以大部分的人呼吁城市禁止养狗'假如说狗主人个个能像那百分之十的自觉狗主人′我想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反对养狗了。如果在这样不规范的进行下去,我赞成全国城市出台全面禁止养狗条例,其实规范养狗主要还得有人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立竿见影。这样行人行走在路上再也不会提心吊胆啦!
相关参考
近日,武汉女子与遛狗不牵绳业主冲突后从32层跳楼、安阳老人被狗咬伤等等事件中,引发全网人民的关注,关于如何规范养狗成为网友激烈讨论的焦点问题。近日郑州市正商裕园有业主反映称,他们小区属于安置小区,最...
非常感谢帅哥美女打开小编的文章,今天为大家带来《女子睡觉时被狗咬伤,得知狗狗的做法后,女子感动不已》希望各位看官给小编动手评论点赞喔!您的每一次评论点赞都会带来好运气喔!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
据悉,卢女士出事前曾多次向业主报告说,她被狗追逐并与几名狗主争吵。一些邻居声称看到她在楼下用长棍子玩耍。孝林出事前一天在业主群聊天记录,小琳的第二天聊天。他要求父母赶到武汉,考虑到情人前两天从女儿那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自己的闲暇时间养一些自己喜欢的宠物。养小动物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有一些人会将自己的宠物放到一些公共场合活动,如果是一些比较大型的宠物狗,还是建议大家时刻盯好...
气愤!山东4岁男孩被狗咬伤,母亲索赔1600遭拒:别靠这点伤讹钱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一名女子爆料称,自己4岁的儿子前些天被他人的宠物狗咬伤,可是狗主人不但对此事毫无歉意,事后还故意逃避责任,消失不见。据了解,女子在一家母婴店工作,因为孩子无人照料,便将其待在身边。...
11月19日,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据悉,卢女士出事前曾多次在业主群反映,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口角,之后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她...
11月19日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这是一个有着1600多户的大型小区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也以此表达对小区里宠物狗扰民问题的不满据悉,卢女士出事前曾多次在业主群反映自己...
印度一位28岁的女子在被狗咬伤之后,竟然性欲高涨,但在后因“狂犬病”过世。据报道,印度一位28岁的女子在被小狗咬伤之后,竟然性欲高涨,但在后因“狂犬病”过世。女子在过世前曾向医生求诊,表示自己在没有任何性...
...不喜欢了就乱丢弃,今天要讲的就是一只流浪的泰迪犬。女子的宠物店今天就捡到了一只宠物狗,不知道是和主人走丢了还是被故意遗弃的。看着肮脏不堪的狗狗,女子有些心疼,便让狗狗来到自己的店里。可是不一会女子就发...
...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先是河南安阳狗咬人,接着又有湖北女子因小区内老人遛狗不牵绳从32楼一跃而下。湖北跳楼女子同小区的业主李女士反应:“2019年,我母亲送孩子上幼儿园,几个老人不拴绳遛狗挡住了路,喊她们让一下还...